内蒙古正益中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ZB-2026-009)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受内蒙古正益中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内蒙古正益中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正益中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26-009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包号:1
采购标的:内蒙古正益中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5信用查询截图。
注:授权委托书必需放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先向指定邮箱提交加盖公章材料的扫描件(一个PDF文件),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投标人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审核通过后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打印两份加盖公章递交到内蒙古纸质资料在开标时递交到代理公司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邮箱,确保报名的邮箱可以收到招标文件)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料,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