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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公告+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本部场院修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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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本部场院修缮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6-G-C30)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第三客运本部场院修缮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53.962579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交集团第三客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第三客运本部场院修缮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三客运本部场院修缮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三客运本部场院修缮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房屋鉴定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具有主体结构专项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上述各项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部人员: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 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需注明为单位正式职工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如正项目经理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项目;投标单位提供上述人员开标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报名单位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
2)设计负责人(建筑负责人)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应为设计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需注明为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报名单位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
3)结构负责人 1 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应为设计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需注明为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报名单位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
4)正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施工程记录且为施工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需注明为单位正式职工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报名单位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
5)副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施工程记录且为施工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需注明为单位正式职工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报名单位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
6)技术负责人 1 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施工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需注明为单位正式职工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报名单位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7)投标申请单位应按照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津住建建市函〔2021〕44 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需满足: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投标单位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受委托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工。
(6)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若响应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格式自拟)。
(10)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范围、权利和义务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从 2026 年 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5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报名时请携带:投标单位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单位介绍信(盖投标人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5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地点:(天津市)报名时请携带:投标单位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单位介绍信(盖投标人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