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投标-丽江市玉龙雪山蓝月谷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白水河清淤清砂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KPZB-2026-05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市辖区招标条件本玉龙雪山蓝月谷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白水河清淤清砂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9.863287万元,招标人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玉龙雪山蓝月谷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一白水河清淤清砂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98632.87元
5、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和工程量清单
6、项目地点:丽江市玉龙雪山蓝月谷景区内
7、工期:15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KPZB-2026-056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在报价时给予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进行比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响应人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
3.2资质要求 响应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具备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即可)。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谈判文件
4.1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领取竞争性 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6.1谈判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