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弱电智能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11日
2026年公告-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弱电智能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河智链物流(郑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弱电智能化工程
2.1.1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08649N
2.2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大运河片区,通济大道以北,绿城路以南,丰川路(规划)以东,丰业路以西。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2192m2(约合198.29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6#冷库、7#及8#自动化立体冷库、9#综合楼、10#及11#门卫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56922.63 m2.
2.4招标范围:
大河惠济国际食品贸易港冷链物流园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信息网络搭建、视频监控、门禁管理、数字化月台、紧急求助、电子巡更、周界防范、车辆管理、人员管理、公共广播、能源计量、智能照明、楼宇控制、环境检测、会议系统、数据展示中心、智慧园区管理、机房工程等。
具体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出具弱电智能化系统二次深化图纸。
(2)弱电智能化图纸上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弱电智能化设备的采购安装,
弱电智能化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施工内容。
(3)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的弱电智能化厂家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中新增及改变的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材料、设备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2.8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分公司缴纳社保也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近三年财务报告(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弱电智能化工程或供货合同业绩,业绩类型包含物流园、仓储园区、大型工业/商业综合体等类似项目之一即可,合同内容覆盖综合布线、视频监控、机房工程等核心系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及对应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应体现项目范围、签订时间及合同金额)。
3.6信誉要求: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3.6.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6.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6.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5投标人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公示”(https://www.zybtp.com/gyshmd/index.jhtml)查询.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4)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信用查询,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由同一专业(各方的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