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9日
2026年度招标-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ZY[2026]-03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标段:¥3239000.00;二标段:¥2492700.00,招标人为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共设1、2两个标段。为保障公交运营安全、提升运营稳定性与运行效率,严格落实环保及合规管理要求,有效降低车辆全生命周期运营成本,现结合实际运营需求,对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进行更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一标段:
(002)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一2024年或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注1、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参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执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成立之日起或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002曲靖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一2024年或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
(注1、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保缴纳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参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执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等状态;近三年(成立之日起或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平台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