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投标-西双版纳城乡开发公司地块地上构筑物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9日
2026年投标-西双版纳城乡开发公司地块地上构筑物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ZF2026-24号)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城乡开发公司地块地上构筑物拆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双版纳城乡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城乡开发公司地块地上构筑物拆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NZF2026-24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报价方式:本项目以供应商上缴残值费的方式进行报价,上缴残值费为扣除相关拆除工程费用的包干总价。拆除工程费用涵盖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列全部工作的成本,主要包括:所有构筑物(含基础)、建筑物(含基础)、室外附属设施(道路、硬化地面、围栏、管网等)、绿化植被的砍伐/清理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扬尘/噪音控制等)、临时设施费等全部措施项目费用;人工、材料、设备、管理、利润、规费、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的政策及市场风险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残值费底价(最低报价):1210000.00元,最低报价为扣除相关拆除工程费用的总价。拆除工程费用涵盖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列全部工作的成本,主要包括:所有构筑物(含基础)、建筑物(含基础)、室外附属设施(道路、硬化地面、围栏、管网等)、绿化植被的砍伐/清理费用;建筑垃圾清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扬尘/噪音控制等)、临时设施费等全部措施项目费用;人工、材料、设备、管理、利润、规费、税金、合同履行期间的政策及市场风险等所有费用。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西双版纳城乡开发公司周边两地块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服务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提供拆除服务的供应商后对指定区域进行拆除,同时负责所有建筑垃圾的清运并形成净地,具体需求包括以下内容:本工程施工范围为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建(构)筑物整体拆除,包含各类现浇结构、钢结构结构及全部附属构筑物等;拆除场内现有硬质铺装、沥青路面、景观设施等地上配套设施;一并拆除建(构)筑物对应地下混凝土基础、砖基础及各类地下遗留结构。清理并清运全部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料,场内除<现场保留植被数量汇总表>列明需保留
的名贵乔木外,其余所有乔木、灌木、地被植被全部清除。施工完成后,清理所有杂物及废弃附着物,最终移交场地为纯净裸土场地,仅保留指定留存苗木。
7.项目地点:景洪市。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5日内完成所有拆除工作,5日内完成场地清理及平整)。
9.质量要求: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
2. 提供 2022年至 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近 3 个月内)(扫描件,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 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 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足 1个月的,需作出说明。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段时间税款缴纳金额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及否决其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保存。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1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 05月 09日至 2026年 05月 15日,每日上午 08时 3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或邮寄或发送电子文件,邮寄费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09时 00分,递交地点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