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投标-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内蒙古 发布时间:2026年5月9日
2026年投标-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分行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N_NM260036/01
2.3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仟肆佰贰拾玖万玖仟叁佰零肆元捌角贰分(¥24299304.82元)
该项目预算为含税价,且包含各岗位服务费、保险、服装费、餐费(不涉及保洁岗)、加班费(该项费用只涉及呼和浩特分行本部职工食堂)、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除此以外采购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4服务范围:车辆驾驶服务、职工食堂服务、保洁服务、电力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限:车辆驾驶服务、保洁服务和电力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2026年6月2日一2029年6月1日),职工食堂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8个月(2026年10月2日一2029年6月1日)。
2.6标包划分:本次采购拟定一个标段。
2.7投标人采购数量:本项目拟入选2家供应商,当出现投标人报名数量不足情况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为3家时,入围1家;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为4家及以上时,入围2家,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名数量小于3家则终止招标采购流程。
原则上按照本项目年服务费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分配,第一中标人可优先选择份额,如物业服务无法满足采购方要求,采购方将根据2家供应商履约情况适当调整其分配份额,形成两家供应商良性竞争局面。
2.8报价方式:单价报价和总价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3.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3.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3.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7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期内。
3.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12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3投标人需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如营业场所照片、房屋使用权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标人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对该房屋具备使用权。
3.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需在呼和浩特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
3.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要求办理或协助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办理(或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
3.16投标人需具备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含物业服务相关内容的合作案例、含驾驶服务相关内容的合作案例、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的合作案例。(需提供业绩合同,合同须体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三种案例在同一合同体现或在不同合同中体现均可,但三种案例必须全部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5月18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