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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肃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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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肃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Z-2026-812

项目名称:肃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27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70000

采购需求:肃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本项目为非预留部分采购项目,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及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签到的或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河北专区客服电话:0512-58188537。4.本项目使用的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平台收费标准:免费。5.采购监督部门:肃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317-5021172。代理机构受理异议电话:0312-506060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肃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肃宁县石坊路302号

联系方式:0317-5575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览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市辖区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科技研发楼A2座1508室

联系方式:0312-5060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凌峰

电 话:0312-5060606

八、附件

招标公告--肃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