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吉林省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六八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六 八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第 实验学校六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002)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 七·八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六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或综合实践教育或体验 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需持有有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不足二年,提供 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 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 (2025年05月-2026年04月)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二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未发 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吉林省诚信库列
入黑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近年(2023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人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包括 实际控制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现场 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 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05月至2026年04月)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名义或借用其他机构备案资格进行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长春岛新第一实验学校七-八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或综合实践教育或体验 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需持有有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投标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提供 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 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 (2025年05月·2026年04月)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未发 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吉林省诚信库列 入黑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近年(2023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包括 实际控制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现场 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 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05月至2026年04月)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名义或借用其他机构备案资格进行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 06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2026年05月06 日至2026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 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电 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名 称+联系电话。
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审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将“文 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投标人需要 将报名材料纸质原件邮寄或送到指定地点,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将磋商文件发送 至投标人邮箱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本单 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 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范围内)。
加盖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范围内)。4.售价:每标段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 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六 八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二次)应按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
标段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 JTZB-20260203(1)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六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 组织学生在 长春市区内或周边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详见采购需求)。长春市区内或周边两日研学 (六年级)490元/人
二标段 JTZB-20260203(2)长春高新第一实验学校七-八年级研学实践教育项目 组 织学生在吉林省内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详见采购需求)。吉林省内(长白山)三日研 学(七年级)1300元/人;吉林省内(延吉)三口研学(八年级)1450元/人。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优质服务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各供应商均可就本磋商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研学旅行或综合实践教育或体验 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需持有有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 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 日期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 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一个月 (2025年05月-2026年04月)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未发 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经营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吉林省诚信库列 入黑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近年(2023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人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包括 实际控制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现场 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 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05月至2026年04月)任意一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11.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名义或借用其他机构备案资格进行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 06日至2026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 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
3.方式: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 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电 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段名 称+联系电话。
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审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 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将“文 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投标人需要 将报名材料纸质原件邮寄或送到指定地点,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将磋商文件发送 至投标人邮箱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在本单 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 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范围内)。
4.售价:每标段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及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补充事宜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每标段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响应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