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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息热点=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9日
打印公告
讯息热点=吉林省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中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 1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29 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B-FW-20260401-2;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总部、平阳部、东部医用氧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23万元;
最高限价:40升医用氧气每瓶22.5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为长春市中医院平阳、东部供应医用氧气配送服务,医用氧气纯度≥99.5%, 每瓶氧气压力保证不少于12到15兆帕、40升/瓶,保证全天24小时均可送货上门;
2.服务地点:长春市:
3.服务时间:一年: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 品再注册批件》;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 营(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该证书中许可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3)投标 人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4)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 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 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pg.gov.cn)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3年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 分项目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如 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气瓶充装许可证》。
(7)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售价:500元/套,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 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guoxin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