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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厂改造及现状管网连通工程—中原路(龙源路-世纪路)、水厂改造、信息化系统及电气自控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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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厂改造及现状管网连通工程—中原路(龙源路-世纪路)、水厂改造、信息化系统及电气自控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一、招标条件
本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厂改造及现状管网连通工程一中原路(龙源路世纪路)、水厂改造、信息化系统及电气自控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442.803264万元,招标人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厂改造及现状管网连通工程一中原路(龙源路-世纪路)、水厂改造、信息化系统及电气自控施工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规中原路(龙源路-世纪路)、神州路(迎宾路-集团公司)、迎宾路(新河-龙源路)再生水管网铺设DN1200长度1959m,DN500长度1841m,DN300长度318m;管网监测工程包括再生水信息化系统和电气自控工程两部分内容再生水厂改造1座包括新增部分及改造部分,其中电源外线不在本次范围内。
合同估算价:34,428.032.64元:大写:叁仟肆佰肆拾贰万捌仟零叁拾贰元陆角肆分。
计划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确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发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效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焦工改(2024)1号)文件,焦作市添翼计划建筑业企业梯次培育名录企业参与我市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2.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3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政策依据 《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日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际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间及养老保险參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在申报施工许可前变更项目经理的,按照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的补充通知》文件执行。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等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2022-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提供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3.6.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3.6.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评标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7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以YDjC格式上传,同时确认包含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6日0时0分至2026年5月11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8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