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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科研楼)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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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科研楼)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平谷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科研楼)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中央),招标人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40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分包工程建设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分包合同佔算价96574000元/人民币。计划工期:245日历天(8个月)。分包工程招标范围: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科研楼)2台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进退场、租赁、安装、操作、升节、附墙、加减大臂、维护保养、检查检测、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以及登记备案等全部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科研楼)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项目(智能科技与智慧农业创新基地科研楼)塔式起重机租赁及安拆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独立法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3.5人员要求:所有塔吊司机均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3.6项目负责人业绩:/
3.7其他要求:/
3.8信誉要求:
(1)本项目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三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无正当理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等文件规定,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
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资质异常或资质预警)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发布的信息为准。(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依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问:从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
7.1招标文件的获取
7.1.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7.1.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领购或邮寄形式
7.1.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第7.1.5条
7.1.4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7.1.5招标文件领购指引:
(1)投标人现场领购的,由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需电话预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外,其余资料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2)采用邮寄形式领购的,投标人应准备以下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招标文件领取表(发邮件获取,邮件中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4《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发送至我司邮箱,并致电告知我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到付)。投标人还需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无须装订)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不接受到付)。
7.1.6付款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现金、支付宝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1)通过支付宝形式的,投标人应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索要支付宝付款码,输入相应金额后,在“添加备注”栏备注投标人名称(以公章为准)+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支付标书款后请截图,并命名《缴纳标书款凭证》。
(2)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公户汇款,并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