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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投标-徐州市东方春城小区六期配电工程(高低压柜、DTU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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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投标-徐州市东方春城小区六期配电工程(高低压柜、DTU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接收时间:2026年05月07日
(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NX7NX7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方春城小区六期配电工程(高低压柜、DTU等)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51.57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徐州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高低压设备、计量表、DTU 及直流屏等,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方春城小区六期配电工程(高低压柜、DTU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春城小区六期配电工程(高低压柜、DTU等)设备采购项目: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2、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所投产品需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5、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6、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7.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7.3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4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8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徐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