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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异十二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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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异十二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J266-010-K)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异十二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异十二烷采购263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异十二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天利高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异十二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 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平台”( http:// www.gsxt.gov.cn) 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5)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异十二烷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2 家以上高压聚乙烯装置或EVA装置的工业化使用业绩(不含试用业绩),并出具用户使用业 绩证明和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及相对应的发票。
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涉及装置规模名称,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 式,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公章),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6)国家强制许可证书要求:制造商提供涵盖标的物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代理商须提供制 造商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 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纪记录、 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 描件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以上(1)-(8)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 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 10时30分到2026年05月11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获取文件具体时间:上 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凡有意者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邮 箱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如授权委托人办理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获取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售价:500元/包(人 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18日 15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电子版 文件递交(压缩包加密发邮箱,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现场解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 18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10.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