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公告=长沙市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43020028D0000043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1204.34万元,招标人为湖南莲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2240.87万元,银行贷款128963.4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一标段);(002)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日(EPC二标段);(003)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3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09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湘新审投备【2025】16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莲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2240.87万元,银行贷款128963.47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二)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莲花镇曾家桥村,金华村,三和村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企业资
质要求人员资
质要求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一标段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一标段)详见其他说明详见其他说
明 计划工期:
3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9年05月25日 43169.663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其他说明
二标段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二标段)详见其他说明详见其他说
明 计划工期:
3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9年05月25日45879.1468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其他说明
三标段湘江新区莲花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EPC三标段)详见其他说明详见其他说明计划工期:3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9年05月25日 35414.3198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2026年05月22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北京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填写附件《获取文件信息表》后,将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以PDF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截止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不邮购,售后不退。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的资格后审为准;未获取文件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招标文件付款账户信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六、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诚邀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并须同时具备工程施工及设计资质,或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如同一企业同时具备施工及设计资格要求,视为一个投标人身份。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其他专项设计人员专业要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3.拟派施工项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建造师,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上述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个人缴费明细或可扫描二维码的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上述拟派人员新入职不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需提供投标人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至今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依法纳税凭证(以税务机关或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新成立的公司如不满足以上时间规定的,出具公司成立以来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税收为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
6.财务要求:2022一2025年期间连续三年(成立时间不足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信誉要求(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下述内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m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记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8、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9、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招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指定开标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