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7日
5月7号招标//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YHX-202601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招标条件本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定点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YHX-2026017;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房屋零星维修定点供应项目:
3.招标内容:长春分行全辖办公用房、营业网点、职工宿舍等房屋维修维护工作;
4.预算金额:3600万元(3年):
5.合同履行期限:3年;
6.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 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
7.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3-6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12家及以上时入围6家,通过 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10-11家时入围5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8-9家时入围4家,通 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6-7家时入围3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6家时重新招标)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举办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漏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
管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的证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 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 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 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 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 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 有行贿犯罪行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 利润表中“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 至2025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均不为负数,如公司 为2025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 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
7.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5)供应商承诺入围后用工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方式: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 文件购 买”: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③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 件;④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 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 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 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 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 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报名党委账凭证,平户信息附后)发送至采 购代理机构邮箱
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招标文件要求数量时,采购人员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