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点信息=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类项目代管机构库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类项目代管机构库(采购编号:2640STC21339),采购人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己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类项目代管机构库2.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类项目代管机构库
2.3 标包划分: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 数量 成交人数量(N)
标包 1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类项目代管机构库 本项目旨在采购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类项目代管机构库,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 家
2.4 服务地点:重庆市、太原市、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汕尾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南京市、江阴市、宜兴市,以项目实际发生地点为准,
2.5 服务期限:入库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采购人根据对成交供应商该年度提供服务的考核情况及员工的满意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约两次,每次不超过原来的期限。入库后单个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操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完成】或【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具体项目代管事项范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操作协议》另行明确约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供应商(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完备项目管控和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和框架体系及完备的项目管理系统,监管机构的中后台审批部门能够实现线上审批和管理,且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等业务能力:能够为项目公司的管理提供包括前期、设计、规划、工程、成本、法务、财务、信息系统、数据迁移、人力资源管理等多方位全链条服务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历史管理项目中未出现因工作疏忽而造成项目发生重大风险的情况
3.6 供应商及其关联公司(如有)(关联公司指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关联公司承诺函中任一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①供应商拟派团队的驻场人员中至少有1人在房地产公司/工程造价公司/施工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咨询/房地产评估公司/投后管理咨询公司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为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须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合同/协议关键页或由甲方签字或盖章的项目资料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任职说明或委派函等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人员姓名页、签署日期及盖章页等);②供应商拟派团队驻场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购重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成本控制/销售管理/结算审核/风险预测/竣工验收或资料管理工作经验。(须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该人员简历)
注:如同一人满足上述2项条件,也视为满足要求。此处驻场为全职驻场须纳入项目公司的考勤管理,考勤要求与项目公司员工保持一致,考勤记录作为支付代管费用的依据。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10 根据《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限制业务往来企业和人员名单及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5.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 日 09 时 30 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6.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 ? ? ? ? ? ? ? ? ? ? ? ??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