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黄泥河食药用菌(黑木耳)交易市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黄泥河食药用菌(黑木耳)交易市场项目EPC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00万元,招标人为敦化黄泥河黑木耳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黄泥河食药用菌(黑木耳)交易市场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EPC总承包工程的全部内容。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交易仓储中心、综合楼等。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敦化市黄泥河镇302国道旁。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竣工。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勘察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勘察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2.7项目投资估算:30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文件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3.5投标人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12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该平台备案人员。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协议(若有)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4.4售价: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