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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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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聚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所需的劳务(具备合格技能、管理规范且能保障施工安全的队伍)服务,完成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进加载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其他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 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或 2025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信用查询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下的郁的制
等,否则不予认可)
(1)申请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执行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入“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②行政处罚信息名单、③经营异常名录”,须提。查海结果载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特定资质要求:需取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证明材料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3日10时00分到2026年05月10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按要求报名成功后发至报名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16时00分递交方式:邮箱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完成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排水能力提升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质保服务,以及合同条款、项目采购需求、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开始履行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3.供应商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将相关报名资料(PDF 版)及文件费交纳凭证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邮件名称必须为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未提交报名资料及文件费交纳凭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资料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不接受现场报名)。
4.文件费售价:800 元/份,由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售出不退。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