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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宁远县长盛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远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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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宁远县长盛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远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受宁远县长盛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远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标。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相关资料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在宁远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建设60-120kw直流快充充电桩,并配套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等
2.3 工程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县域范围内。
2.4招标控制价:8420.01万元,在投标报价时,超过此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5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
2.6 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2.7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9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5月至2026年04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提供投标人在“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没有失信名单信息,查询显示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的截图,需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请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
4.1投标企业出具的单位介绍证明(手写无效);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社保证明;
4.3企业诚信证明(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5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4.4具有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5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并密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责人提供社保证明;
4.3企业诚信证明(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5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4.4具有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5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并密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