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投标-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产后保健科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宁夏 发布时间:2026年5月6日
2026年投标-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产后保健科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FY-2026-ZCWW-01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产后保健科设备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招标编号:YCFY-2026-ZCW-014:项目名称: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产后保健科设备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0元:采购内容:磁刺激仪数量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确保近效期生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 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产后保健科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产后保健科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院内采购要求,应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2.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6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至邮箱,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或到我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料递交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