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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采购招标长春市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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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DZB-2604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48.50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第七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85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商业 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物业服务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 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 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 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 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 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 式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 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 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 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报名须提供)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 位公章。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1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 1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ZB-260403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七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85,000.00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需求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满意度测评达标且整体服务合格,可以直接续 签两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商业 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物业服务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 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 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 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 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 creditchina. gov. cn) 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 供应商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 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 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 重新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报名须提供)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9日10点00分,递交 地点为长春市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