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ZY-ZF-GK-2026007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横沥镇采购网格巡查等辅助性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06 14:00:00,更正为:2026-05-21 14: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06 14:00:00,更正为:2026-05-21 14:00:00。
采购包1“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南沙区横沥镇采购网格巡查等辅助性外包服务”中“二、服务要求”的内容进行了变更。
原文:
2.服务时长:71442小时。
更正为:
2.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要求须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24名,总服务时长不少于71442小时,服务人员条件要求具体如下:
(1)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体检合格。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职业、服从安排。
(3)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5)服务人员管理要求
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以及与采购人做好网格巡查等辅助性服务对接工作,及时反馈服务情况等。
2)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供应商协商,协商完成后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3)供应商有义务做好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检查,同时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4)供应商必须做好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在服务过程中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涉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不得索取、收受有关部门的钱、物,不得接受有关部门的宴请、有价证券、娱乐、旅游等。
6)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需更换须征求采购人意见,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7)采购人对负责本项目重要服务工作的服务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8)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派出的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以更正公告附件中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5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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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兆丰路校前街1号
联系方式:020-84968181
名 称: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成汇街1号南沙城领汇国际西梯1002室
联系方式:020-31140928
项目联系人:李慧英
电 话:020-31140928
广州南沙中曜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