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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关于220千伏南花堡变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包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发布时间:202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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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庆两江供电有限公司关于220千伏南花堡变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包项目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220千伏南花堡变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包项目申请已经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邀请贵单位参加采购。
1.项目概况
标包名称 预估金额 采购方式
220 千伏南花堡变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EPC)总包项目 131.5 万元 询比采购
2.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2.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
(1)设计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
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资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证书。)。
4.供应商近2年(2024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400kWp及以上)1个及以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和发票验真截图。合同、发票、验真截图缺少任意一种,相应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关键信息(数量、金额、时间)不得覆盖或涂改,关键信息覆盖或涂改或模糊、缺失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合同中需体现项目规模、实施内容等关键信息,如业绩有规模要求,供应商资料未体现或无法统计的,该规模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评审小组有权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需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转包、分包合同不予认可。业绩为框架项目的,提供框架协议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业绩才被认可:
a.框架项目已签订单体合同的,需提供单体合同;
b.框架项目未签订单体合同的,需同时提供甲方证明单体项目已据实发生的其他佐证材料(如结算审核认定书等)
②)发票:至少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三种发票中的任意一种,发票影印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
③发票验真:业绩发票影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④业绩时间及数量认定标准:
业绩时间:a.在建工程或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b.投产工程业绩以投产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证书、或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5.供应商的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6.2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与本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400kWp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1个及以上。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一年(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的养老保险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载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载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审批同意的项目经理资料、竣工资料(有项目经理签名的)等能证明担任项目经理的签字或载明项目经理具体人员的资料之一,无有效资料能证明的(例如仅有供应商自己出具的项目部任命文件资料),该项目经理业绩不予认可。
7.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7.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相关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供应商单位员工。
7.2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与本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屋顶分布式光优容量400kWp及以上)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1个及以上。
(提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注册证或职称证、近一年(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的养老保险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载有设计负责人姓名的)、合同(载有设计负责人姓名的)、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审批同意的设计负责人资料、竣工资料(有设计负责人签名的)等能证明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签字或载明设计负责人具体人员的资料之一,无有效资料能证明的(例如仅有供应商自己出具的项目部任命文件资料),该设计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
8.本次采购接收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2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7日17:00时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并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满足要求的资料后,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3.2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4时30分。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