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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投标中国工商银行辽宁鞍山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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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投标中国工商银行辽宁鞍山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ZB-2026003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辽宁鞍山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鞍山分行辖内科技类电子耗材集中采购,主要为鞍山分行提供日常营业、办公所 需科技电子耗材。100万元/年,2年合计20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五 章)。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服务周期:自合同首次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 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考评为不合格单位,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辽宁鞍山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辽宁鞍山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 wenshu.court.gov .cn)”无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 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记录、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 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 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2 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3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子设备配件及耗材销售 (我行集采目录权限限定的电子耗材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介质,电脑、打印机、扫描 仪、传真机、复印机耗材及配件,网络用耗材等)。
3.5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3.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服务范围应涵盖工行鞍山分行所辖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鞍山分行所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3.7 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未被工商 银行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8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①投标人营业 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 公章);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1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 1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招 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辽宁鞍山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KGS-ZB-20260032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4.招标人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2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文件单项最高限价。
7.本次招标内容为:鞍山分行辖内科技类电子耗材集中采购,主要为鞍山分行提供日常营业、 办公所需科技电子耗材。100万元/年,2年合计20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和第五章)。
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服务周期:自合同首次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违 规行为或被考评为不合格单位,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8.招标说明:
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 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 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 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 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9.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 wenshu.court.gov .cn)”无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
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记录、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 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 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2 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子设备配件及耗材销售 (我行集采目录权限限定的电子耗材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介质,电脑、打印机、扫描 仪、传真机、复印机耗材及配件,网络用耗材等)。
9.5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
9.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服务范围应涵盖工行鞍山分行所辖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鞍山分行所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9.7 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未被工商 银行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获取地点、方式: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 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5月 19日10:00时前递交至沈 阳市。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收。开标仪式于2026年5月19日10:00时在在沈阳市举行。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