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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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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XM-2026043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2.437615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城发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包含1600KVA变压器1台,高、 低压开关柜、电力电缆、视频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 30日 17时00分到2026年05月 1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18 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 18 日 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 以赣数备[2025]8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城发循环经济产业 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 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的委托具 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赣榆区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六 里桥朱稽河北侧地块。2.3建设内容: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保证工程质量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确保送电完成。 2.5 工程规模: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包含1600KVA变压器1台,高、 低压开关柜、电力电缆、视频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6工 程最高投标限价:1924376.1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 处理。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赣榆区建筑垃圾处理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

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类别:■小型 □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2.9 工期:50日历天。2.10 是否

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 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 业。□本项目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 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 试)类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内)。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 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 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 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 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 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 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 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 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 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 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 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 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 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 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 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3.4.2自 /年/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 罚的;□3.4.3自 /年/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4.4自 /年/月/日以来(近5年 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