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关于-码头生产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一、招标条件
本码头生产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448.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48万元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以“提质增效、数 智转型”为核心目标,致力于通过构建标准化的生产作业模型,将先进的管理理念 固化为系统的核心流程,补齐信息化短板,适应软硬件升级趋势,提高码头生产作 业效率与客户服务满意度,并为后期码头智慧化建设奠定基础。生产系统升级旨 在通过对集装箱业务流程的深度优化与规范,消除瓶颈、提升效率,从而在提升码 头作业能力与管理水平的同时,显著降低船舶停时,并最大化泊位资源的利用效率, 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智能卡口建设将以“高效通行、智能管控、数据联动”为 目标,与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的深度协同,实现“车、箱、货、人”的全方位智能管 控,全面提升闸口的通行效率与管控水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码头生产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码头生产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1、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 合同的权利。 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 财务报告,且至少一年净利润为盈利。4、经营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纳税与 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 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证明。6、单位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 除外)。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 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第1、2、3、4项基本 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 义务、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本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项目整 体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资质、人员等可合并计算,但联合 体协议中明确分工的内容,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成员承担。(二)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综合服务能力,业务范围需涵盖:1) 软件开发能力:具备码头生产管理系统或同类港口管理软件的自主开发能力,能 够独立完成系统需求分析、架构设计、功能开发及系统集成工作。2)硬件集成 与实施能力:具备智能卡口系统硬件设备的集成、安装、调试能力,包括但不限
于车牌识别摄像头、箱号识别摄像头、道闸设备、地磅传感器、工控机、手持终 端等设备的选型、部署与联调。3)系统对接与接口开发能力:具备与海关、海 事、电子口岸、船公司、集团数据平台等外部系统的对接经验,能够完成各类数 据接口(EDI、WebService、API等) 的开发与调试。4)项目实施与交付能力: 拥有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具备港口码头行业同类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能够按 时、按质完成项目交付,并提供完整的项目文档及培训服务。5)售后服务与运 维保障能力: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在项目所在 地或周边地区设有服务团队,确保系统运行期间的故障响应、现场巡检及备件保 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1、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 利。 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且 至少一年净利润为盈利。
4、经营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纳税与社保:具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 缴纳证明。6、单位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除外)。
7、本项目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第1、2、3、4项基本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 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 本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项目整体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的业 绩、资质、人员等可合并计算,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的内容,应由具备相应能 力的成员承担。(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综合 服务能力,业务范围需涵盖:1)软件开发能力:具备码头生产管理系统或同类港 口管理软件的自主开发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系统需求分析、架构设计、功能开发及 系统集成工作。2)硬件集成与实施能力:具备智能卡口系统硬件设备的集成、安 装、调试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车牌识别摄像头、箱号识别摄像头、道闸设备、地磅 传感器、工控机、手持终端等设备的选型、部署与联调。3)系统对接与接口开发 能力:具备与海关、海事、电子口岸、船公司、集团数据平台等外部系统的对接经 验,能够完成各类数据接口(EDI、WebService、API等)的开发与调
2、投标人携带报名资料于2026年4月 30日8:00至 2026年5月 11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
,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的相关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
: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联系方式、联 系邮箱等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场出售,仅支持现金支付,售 后不退。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 20日9:30(北京时间)
2、开 标时间:2026年5月 20日9:30(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