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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黑龙江省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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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黑龙江省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
接收时间:2026年04月29日
(招标编号:ZH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8万元,招标人为林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计采购复合碳源约600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其他资质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所投产品成分不能含有甲醇、乙酸和糖类物质等成分,且不得使用工业废料。
3.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cr/list)(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评审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5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远程网络传输方式获取(投标人无须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将《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上传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自行查阅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获取,不再受理。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本次招标文件的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