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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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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招标编号:郑经建招字(2026)第4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9万元,招标人为郑州新丝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吉祥路(拟建设)以东、兴隆路(拟建设)以西、永安路(拟建设)以北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226627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2214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15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本次监理(一期)招标建筑面积约3.0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及辅助配套用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回面积不少于2万m2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报告、业绩合同扫描件);
3.3.2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2万m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扫描件、竣工报告,合同、竣工报告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的姓名,且二者姓名一致,二者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业主(发包人)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注: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若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财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9其他要求:
3.9.1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3.9.2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9.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2)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09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