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天津静海县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HC-2026-032)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照明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内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照明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摄像机视频监控系统、更换风光互补新能源路灯 1041盏、改造 LED照明路灯 731盏、新建道路照明箱变 7座、铺设路灯电缆约 38.76千米、绿化及道路恢复工程、过路顶管等工程(上述工程量为预估量,以最终设计文件为准)。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标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照明提升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名,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
(2)设计负责人 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
(3)①正项目经理 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 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 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④技术管理负责人 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4)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资质要求:(1)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即可;(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3)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4月 29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5月 08日 17时 00分获取方式:由牵头人持联合体协议(如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及单位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领取人姓名、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0时 00分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0时 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