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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项目-四会玉恒酒店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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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项目-四会玉恒酒店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会玉恒酒店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0万元,招标人为四会玉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四会玉恒酒店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确定 1家供应商,采购最高限价:3,90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或合同期内累计实际食材结算款项达到合同金额39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会玉恒酒店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会玉恒酒店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供应 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 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证明 文件的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模板。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证明 文件的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模板。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 的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模板。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模板。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 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 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 结果以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等方式留存,与采购过程资料一并归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四会玉恒酒店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 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 业为:批发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已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会市
(一)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应由拟 委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完整,招标代理机构 将拒绝其报名
1.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 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以书面 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投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