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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开招标+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关于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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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开招标+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关于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JTJ-2026-03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专项债、市级补助资金及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七里海片区城镇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本次检测项目;
(3)须提供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招标活动,提供如下内容任意一项:A: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B:若被授权人参加招标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3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邮箱报名,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同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及联系电话并与联系。注①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②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时00分递交方式: 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