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新-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料存储及配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6日
2026年最新-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料存储及配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物料存储及配送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0675-260JOC005074),招标人为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料存储及配送系统(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备名称:物料存储及配送系统
2.2数量:1 套
2.3项目概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万元
2.4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
2.6交货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155号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7交货期:合同签订5个月内在交货地点达成项目试运行条件(软件:项目软件集成和部署完成,全部功能上线,符合场景试运行条件;硬件:物流设备安装和功能调试完成,符合场景试运行条件),并开展项目试运行。
2.8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2)认证体系: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须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提供如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或公司章程或纳税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权益变动表)等能够体现具有实缴资本的材料;
(4)投标人须为自有在职员工(即与投标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以当地人社局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完税证明材料为准;② 证明材料须能佐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6个月内,已为相关人员完成社会保险缴纳。
3.2 业绩要求:提供自2023年至今(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一份(含)以上投标人签订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自动化物流储运系统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且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
(备注: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验收材料(验收协议、全额发票)作为支撑文件,缺一不可,验收报告需体现验收时间;②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标的名称、数量、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③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应包括签署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2)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
备注:以上证明资料二选一。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截图。
(2)或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zxgk.gov.cn)官网截屏。
备注:①以上证明资料二选一。②如果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③评委会现场查验不符的,本次投标将被否决。④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失信执行人或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参见格式八)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同时还需要具有8年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经验,负责项目管理、协调和沟通等工作。应承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擅自更换,若确实需要更换,报招标方审批。投标时应提供: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3个月内,为项目经理办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②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投标文件格式八);③项目经理工作业绩证明(至少承担1个500万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文本、用户证明等,其他能体现其为项目经理的材料亦可);
④投标人需承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有8年以上项目实施经验,在项目中负责项目管理、协调和沟通等工作。承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擅自更换,若确实需要更换,报招标人审批。(提供承诺书,参见投标文件格式八)。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进行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参见格式八);
(3)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八);
(4)投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本质安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八);
(5)所投系统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率保持一致(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八);
3.7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500元/标段,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09:30递交地点:江苏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