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境外1021F、1021N项目快速电动垂直卷帘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6日
2026年招标-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境外1021F、1021N项目快速电动垂直卷帘门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 年 4 月 25日
(招标编号:HBNYGC-GZ-2026-047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兹别克斯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境外1021F、1021N 项目快速电动垂直卷帘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兹别克斯坦
2.2项目规模:境外1021F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装设2条日处理量为750吨/天的垃圾焚烧处理线。境外1021N项目本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装设2条日处理量为750吨/天的垃圾焚烧处理线,预留二期建设用地。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署后60日内,投标人运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口岸或乌恰口岸,发货前,投标人根据口岸天气、道路运输等情况,至少提前7日通知招标人,该批次(车次)货物的最终集货地点。招标人负责卸货。货物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具体交货时间如因现场推进等原因变化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外1021F、1021N 项目分别所需的栈桥坡底、卸料平台处两台套快速电动垂直卷帘门设备及其成套设备设计、供货、运输、指导安装和现场指导调试等。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安装(EPC项目)、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口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口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其他要求: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设备已结算完成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含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完成证明文件(如验收文件或全额发票等)。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