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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天津中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格物能源承德市滦平县 1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储能电池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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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天津中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格物能源承德市滦平县 1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储能电池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3日
(招标编号:hbwc-2026-HW-111)本项目格物能源承德市滦平县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储能电池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天津中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格物能源承德市滦平县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储能电池及
配套设备采购。
1.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1.3资金来源:投资方自筹资金。
1.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格物能源承德市滦平县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试点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境内,储能建设规模:100MW/400MWh,储能电池采用“90%容量的磷酸铁锥电池十10%容量的钠离子电池” 的混合储能技术。本项目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1X120MVA。储能单元逆变升压后,通过5回 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本工程新建升压变压器升压至220kV经1回220kV线路接入铁马220kV变电站220kV母线侧,新建线路长度约5KM。
1.5项目限价:22400万元。
1.6交货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7招标范围:
1)负责采购储能设备及储能附属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电池、电池舱、PCS、储能变流器、变压器、能量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智能环
控系统、冷却系统(液冷)及附属设备等。
2)负责储能有关所有设备的指导安装、试验、调试、并网、试运行、检测验收,由
投标人自主报价。
3)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跟储能有关的所有试验及验收(全部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负责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
4)负责储能系统的技术指导及质保期内售后维修工作。
5)负责配合办理跟储能有关的消防、环保、节能、安全设施等各项手续。
投标方提供。(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6)为保持储能系统整体性,储能系统之间的所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由
7)按照接入电网公司要求提供满足并网要求的机电模型、电磁模型、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格条件
2.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2.1.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且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1.5供应商的具有以下情形的,直接否决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2.2专用格条件
2.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产品认证);
(1)投标人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投标产品(电池、PCS)需经过中国质量中心认
证,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且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人具备电池单体、PCS(储能变流器)、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
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
所投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BMS、EMS、PCS)应具有CGC或CQC或TUV或VDE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CNAS、CMA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等证书;
(3)投标人需具备集中式储能变流器PCS(单台PCS功率≥1000kW)产品自主研发能力,需提供投标人PCS产品研发证明材料(第三方具有CMA和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
告)。
2.2.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2.2.3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近5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累计1000MWh及以上容量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合同业绩(其中,至少包含累计500MWh的投产业绩,投产业绩中应具有至少1个单体不低于200MWh储能系统业绩),提供合同及投产验收证明等材料(投产时间以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项目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要求:
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以及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投产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和投产证明材料(投产证明材料须有合同甲方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产的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10:00时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3.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