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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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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8.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规模68万元,食堂工作人员数量要求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不得少于2人,所有员工年龄男不得超过60周岁,女不得超过55周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2026-2027学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投标,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须是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23时59分到2026年05月0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5月6日18时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也可电话、邮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盐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