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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医药创新发展新药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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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医药创新发展新药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4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医药创新发展新药研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3777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医药创新发展新药研发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启动3个项目,优化研发流程衔接,2027年6月前完成全部研发工作,7月10日前提交备案材料,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备案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药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投标人为医疗机构制剂单位的须具有医疗制剂许可证;剂型包含有合剂、颗粒剂;2)投标人须具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23时30分至2026年05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1号
联系方式:024-88320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78甲
联系方式:024-31932999
邮箱地址:guanbiaoxiangmu@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7295310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祥楠、黄子耘
电  话:024-3193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