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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关于2026年度-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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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关于2026年度-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 年 4 月 23日
招标编号:DYZB-HW26000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 12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DYZB-HW2600031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内容和范围: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现需采购一部井下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用于井下辅助运输。辅助运输距离长度约2000米,运输线路巷道最大坡度25°
现场使用条件:目前已采购ZY6800/21/45D液压支架,支架最小高度是2.2米,支架载重量26吨,配32t液压起吊梁,轨道距地面最小吊运高度2.8米。ZY5200/14/32D液压支架,支架最小吊运高度是1.5米,支架载重量17吨,32t液压起吊梁,轨道距地面最小吊运高度2.5米。ZY4000/09/23液压支架,支架最小吊运高度是1.2米,支架载重量12.6吨,32t液压起吊梁,轨道距地面最小吊运高度2米(单次运两架)。
运普通散料车列构成:1部10驱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1组32吨液压马达起吊梁(可拆分为2组16吨),1套(10驱)也分成2套单轨吊单独运行。6驱组机±25度斜坡吊运17吨支架;4驱组机士25度斜坡吊运12.8吨支架;10驱组机±25度斜坡吊运26吨支架。10驱可分解为各种组合,5+5或6+4或8+2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2.5项目规模:320万元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支付方式:(合同总金额为含税总价)2.7.1交货款:技术协议已签订及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给招标人。招标人收到合同标的物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2.7.2安装验收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运行3个月期满,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7.3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复验,根据复验报告,招标人一次付清剩余款项;产品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所有零部件;终身免费负责维修及技术指导,只收取零部件费(不收取人工费);终身优惠提供产品配件;
2.7.4付款方式:招标人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方式。如果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方式,招标人不承担贴现利息,所有贴现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2.7.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10%,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并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中标人任选其中一种保证金缴纳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双方无异议的,经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招标人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供货设备自安装使用起,质保期为12个月,不超过设备到货之日起14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在质保期内,凡属设备设计制造质量问题,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免费维修,免费提供、更换配件。供方在接到需方的服务电话30分钟内给予答复,12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服务。
2.8交货地点: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9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交付,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供货期)。
2.10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与规范,保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产品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等全面满足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指标要求,达到招标人使用标准并可一次性验收合格。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操作使用与规范维护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稳定可靠的使用性能。(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2.11其他要求:
2.11.1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为招标人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与货物及技术相关的问题,投标人均能及时、高效地处理,并顺利解决。针对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和承诺,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同时提供承诺书,以确保其履行承诺。
2.11.2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含种类、数量、单价等要素),该清单报价不计入投标总报价及合同总价。同时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额外赠送价值不低于合同总价3%的备品备件(从该清单中选取);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从该清单中选择备品备件,且所选备品备件单价不高于清单标注价格。针对上述全部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12监督部门:招标人监督部门。
2.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3.2产品要求:
3.2.1设备整机:投标人拟投产品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时,提供与该设备型号相符的有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产品合格证,并附上相应的承诺书。3.2.2其他各部件和配套设备:投标时,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附上相应的承诺书
3.3财务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2023至2025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说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1;或者提供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至少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已完成的合同、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3日12:00(北京时间)至2026年4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4.2.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现场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到云南昆明市获取招标文件。
4.4网上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
5.费用缴纳
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6.时间、地点安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为昆明市。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昆明市
6.3其他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若不能到现场投标,请于开标前7日联系代理公告公司。投标人选择邮寄《投标文件》的,须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邮寄时须同时将邮寄单号及投标人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由于投标人邮寄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辨别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对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负责,投标人不到现场参与开标,视为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无异议,涉及现场澄清的内容,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澄清。邮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