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黑龙江省勃利中俄LNG运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3日
2026年度公告-黑龙江省勃利中俄LNG运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YZ20260400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一、招标条件本黑龙江省勃利中俄LNG运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1983.90万元,招标人为中据(七台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勃利中俄LNG运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512-230921-04-01-680932),项目业主为中琚(七台 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勃利中俄LNG运载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东岗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包括一套日处理原料气100×104Nm3的LNG液化装置,2座 30000m3LNG储罐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一套日气化能力为300万m3气化装置,年供 气时间40天修建10公里下载天然气管线,18公里上载管线专线,上载增压站各一座,日 处理规模为300×104Nm3.LNG运输车辆30台。天然气日压缩能力50万方CNG母站一座, 配套CNG管束车(8管)20辆,CNG牵引车10辆。液化工艺装置开工8000h,装置负荷调节 能力为 50~110%.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勘察(初步 勘察及详细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 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 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 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整个工程项 目的竣工完善。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总概算投资101983.9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3939.51万元; 安装工程费:16038.90万元;设备购置费:56323.20万元;勘察设计费:2243.45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438.84万元。
2.6总计划工期:2026年05月18日至2028年05月18日,共73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 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目标要求
2.7.1设计目标:成果文件应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各阶段文件审查要求。
2.7.2采购及施工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 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 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 油气加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专 业甲级的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A1、GC1);
施工资质要求:
(4)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已按照 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 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含GA1 级、GC1 级);
(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职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并具备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 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
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兼任。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部分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6〕3号)文件要求配备与本项目规模 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中提出增加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根 据项目进度情况配备。设计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家; 联合体应由具有符合要求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项目施工 单位担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s:// www.gsxt.gov.cn/ index.html)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的查询截图 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 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s:// wenshu.court.gov.cn/) 网 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 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 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 zxgk.court.gov.cn/ shixin/) 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投标期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设 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 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 jzsc.mohurd.gov.cn/ home 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以证 明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曾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但 已按要求整改或相关处罚结束的,视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 日,每天上午0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联系方 式(格式自拟),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等 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 称+单位名称)。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5月 16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开标方式
8.1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 16 日09时00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