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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项目(第二次)分包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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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项目(第二次)分包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财产保险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
(1)分包一(货物运输险):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等货运保险仓到仓(从发货起运地到指定收货地)服务。(2)分包二(财产(存货)保险):保障因货物损失、货物损坏、货物被盗等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
2.3服务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内容的确定:
(1)货物运输保险采用年度货物运输保险与逐笔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相结合的投保方式。每一运输工具的每一航次/班次/车次运输保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纳入年度货物运输保险保障范围(约33亿元/年);每一运输工具的每一航次/班次/车次保险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采用逐笔投保方式,逐笔投保对应的货物价值,不计入年度货物运输保险的年度保险总额。
(2)年度货物运输保险年累计最高理赔限额不低于500万元;逐笔投保运输保险每一运输工具的每一航次/班次/车次所负的最高保险责任不低于1500万元。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5其他要求:
(1)同一保险公司在本项目每个分包中,仅能以一个独立主体参与投标,不得通过自身、关联方、合作代理公司等任何形式重复投标、嵌套投标或交叉投标。一经发现,所有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投标人可以对两个分包分别进行投标,两个分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评审,投标人可以同时中标两个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作为投标主体,则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复印件〔或总公司印发的、明确允许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的制度性文件(须带总公司公章)复印件〕。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保险企业的具有银行保险主管部门颁发的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质,提供银行保险主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载明的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业务。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作为投标主体,可以提供总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为保险代理企业的①具有银行保险主管部门颁发的财产保险业务代理经营资质,提供银行保险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且载明的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代理业务。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分公司作为投标主体,可以提供总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②为本项目服务的保险公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银行保险主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载明的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业务。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保险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若保险公司的分公司作为提供保险的主体,可以提供总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时提供保险公司总公司授权书复印件〔或总公司印发的、明确允许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的制度性文件(须带总公司公章)复印件〕。③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分包一:(1)投标人为保险企业的在2024年或2025年,投标人或其总公司至少为2家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保险,且每家企业年累计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保单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业秘密等关键信息可做隐藏处理,但须体现上述业绩指标。
(2)投标人为保险代理企业的在2024年或2025年,为本项目服务的保险公司或其总公司至少为2家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保险,且每家企业年累计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保单或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业秘密等关键信息可做隐藏处理,但须体现上述业绩指标。分包二:无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执行期内;②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③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执行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信誉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3日09 时00分到2026年4月30日17时00 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后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在报名时投标人以扫二维码的方式递交,售后不退。未缴纳资料费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5.1 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