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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2026年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力池增补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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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2026年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力池增补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ZB-2026006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运力池增补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物流服务供应商为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流服 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运力池增补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运力池增补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供应商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登录“信 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合同标的额达到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 物流运输业绩合同(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3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招标公告受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6年运力池增补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2026年运力池增补入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KGS-ZB-20260064
3、项目概述: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物流服务供应商为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流 服务;
4、招标内容:拟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物流服务供应商为辽宁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流 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 评审期间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合同标的额达到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 物流运输业绩合同(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将下列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在采 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领取项目名称采购 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发送材料并经电话确 认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 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 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λ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 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 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合同标的额达到1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物流运 输业绩合同(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6年05月1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沈阳市
8、开标:
(1)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沈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