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惠州市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JXLY26-300318)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本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4.90527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主要功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活动、配套商业和配套车库。项目总用地面积31058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94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9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6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229平方米,计容面积52323平方米。本项目地面分A、B二区,其中南侧图书馆为A区,地上建筑面积20943平方米,建筑高度33.15m,地上6层,地下2层;北侧文化中心及商业配套为B区,地上建筑面积33751平方米,建筑高度33.15m,地上6层,地下2层。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等文件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2.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2.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指电梯,下同)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2.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之一: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满足下列(1)或(2)项要求:(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要求的证书并满足下列(1)或(2)
项要求:(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和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包含供货、安装、售后/维保授权等);(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旧证)和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包含供货、安装、售后/维保授权等)。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 17时30分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详细地址:惠东县)。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时30分递交方式:广东惠州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广东惠州市
七、其他
一、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日起18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开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分包人进场日期为准,完工日期以分包人完成承包人指定的工作、通过验收为止。
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创优目标:(1)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以争创“鲁班奖”为目标,分包人应全力配合承
包人实现该目标。分包人需确保施工质量、工艺水平及工程资料等符合“鲁班奖”的评审要求,积极配合承包人完成各项创优工作。(2)安全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JGJ59-2011合格要求。(3)中标人应积极并全力配合承包人实现以上目标,因创优创奖所产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