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JH-LC-2026-04-2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临沧市城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第一标段临沧市凤庆县雪山 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涉及罗闸河桂林村段采区、罗闸河南荣田电站下游段采区、永顺河 汇口段采区,年度开采控制量约为12.9万m3,年估算金额约为127万元;第二标段临沧市 凤庆县营盘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涉及企回河采区、锡腊河汇口段采区、锡腊河中段1采 区、锡腊河中段2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约为18.99万m3,年估算金额约为155万元。【注: 各年度采区情况详见各年度《河道采砂项目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河道修复方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002)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河道采砂 及运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 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的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查询。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
(002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 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的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查询。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临沧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临沧市
七、其他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受临沧市城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现对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招标编号:YNJH-LC-2026-04-23)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 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第一标段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河道采砂 及运输项目,涉及罗闸河桂林村段采区、罗闸河南荣田电站下游段采区、永顺河汇口段采区, 年度开采控制量约为12.9万m3,年估算金额约为127万元;第二标段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 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涉及企回河采区、锡腊河汇口段采区、锡腊河中段1采区、锡腊河中 段2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约为18.99万m3,年估算金额约为155万元。【注:各年度采区 情况详见各年度《河道采砂项目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河道修复方案》】
2.2 招标范围:
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包括:
采砂作业:严格按照招标人持有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及各年度《河道采砂项目实施方案、 堆砂场设置方案、河道修复方案》核定范围、深度、总量、期限、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超范 围、超深度、超量开采,不得破坏河道生态及堤防安全。
装车运输负责采砂现场装车及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加工点,运输路线、时段须符合招标人及 当地相关部门规定。
加工配合:按要求将砂石运至加工点并完成交接,配合做好数量核对、单据签收等工作。 环保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覆盖,做到无抛洒滴漏、无扬尘污染,严禁超限、超载、超速 行驶。
单据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河道采砂电子采运单管理制度。
具体详见“第5章 招标需求及服务要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临沧市凤庆县雪山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
第二标段: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河道采砂及运输项目。
2.4服务周期: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以甲乙双方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 年、第三年的服务需以甲方年度考核合格为前提,考核合格后双方另行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 同。若服务期内任意一年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服务关系,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安全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杜绝各类安全生
产事故的发生。
2.8资审形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 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的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查询。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4月23日起至2026年04月29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临沧市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 供】;
(2)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参加 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本。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必须经过密封后于2026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送达云 南临沧市,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 月13日上午9时30分【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2026年5 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云南临沧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