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度项目-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原粮物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3日
打印公告
2026年度项目-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原粮物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6500066)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本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原粮物流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原粮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原粮物流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4 或 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3.3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 个合同签订日期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物流运输服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3.5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6 车辆要求:投标人须自有 2 辆载货汽车(载重量≥30 吨),提供相关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3.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 50%以上)、管理关系
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8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4.1 请准备下列报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邮件至(1)单位授权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或介绍信,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北京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7.1 项目情况7.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为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原粮运输业务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粮起始地装车、运输及相关服务。7.1.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注:合同为一年一签,每年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考核,如入围供应商表现优秀,经招标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约,合同总期限最多为 3 年;合同期内,若遇招标人服务对象重新进行招标,或重大经济调整、价格变动较大时,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外)。7.1.3 服务区域:主要线路覆盖区域为北京地区及周边区域,实际以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为准。7.1.4 预估规模(1 年):约 350 万元人民币。注:预估规模为招标人服务总量的预估值,服务以实际订单量为准,不承诺最终服务总额达到预估规模。7.1.5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7.1.6 招标编号:GXTC-C-265000667.2 确定入围候选人及入围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排名前 6 的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排名前 4的入围候选人将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为 4 名至 5 名时,按实际合格投标人数量推荐入围候选人数量,排名前 4 的入围候选人将被确定为入围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4 名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后期执行时,招标人根据内部管理办法(如二次比价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遴选方式)进一步确定单条线路服务供应商及其最终报价等,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时所报综合单价(全年累计两次不参与单条线路二次比价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遴选的,直接降为备用单位,备用单位不允许参与后续单条线路运输比价或遴选)。7.3 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