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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优质家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新江场禽舍自动化饲养设备安装工程(共2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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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告-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优质家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新江场禽舍自动化饲养设备安装工程(共2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ZD-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优质家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新江场禽舍自动化饲养设备安装工程(共2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江丰实业翁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8000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优质家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新江场禽舍自动化饲养设备安装工程(共2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优质家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新江场禽舍自动化饲养设备安装工程(共2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 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00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00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韶关市翁源县
七、其他
、采购项目报名注意事项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以现场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以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已被授权的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3.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