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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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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公开遴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 进一步规范静安区中小学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为学校公开招投标选 择供餐服务单位提供指导与服务,切实加强本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提升 学校食堂供餐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对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餐服务单位积极参评。本项目拟遴选出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校的对外承 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供餐服务单位参考名单遴选服务周期为3年,3 年期满依照遴选流程重新进行遴选并确定新的参考名单。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食堂供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http:// sh.gsxt.gov.cn/ ——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查询);
(4)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以 上行政处罚的企业( http:// sh.gsxt.gov.cn/ ——企业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查询);
(5)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取得餐饮服务类、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服
务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按照规定建立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业主)无违法、犯罪和失信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方式:供应商需提交以下需携带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线上方式: 供应商需向电子邮箱( )发送以下需携带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审核通过后支付缴纳工本费,代理机构发送遴选文件。需携带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 或自然人的合法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截图;(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http:// sh.gsxt.gov.cn/ ——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 (5)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和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因食 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http:// sh.gsxt.gov .cn/——企业信用信 息--“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业主)无违法、犯罪 和失信记录截图;(7)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且取得餐饮服务类、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 饮服务管理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 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 章。遴选文件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3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