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关于-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水车浇水项目(第三批)项目
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水车浇水项目(第三批)项目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内容(范围)、工期及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序号 工程名称 用水数量(万吨) 公里数(Km) 水车数量 单价(元/t) 总价(万元)
1 2026年水车浇水项目(第7包) 3 15Km以内 ≥2辆 8 24
2 2026年水车浇水项目(第8包) 3 15Km以内 ≥2辆 8 24
3 2026年水车浇水项目(第9包) 3 15Km以内 ≥2辆 8 24
4 2026年水车浇水项目(第10包) 3 15Km以内 ≥2辆 8 24
5 2026年水车浇水项目(第11包) 4 15Km以内 ≥3辆 8 32
水量共计:16万吨 金额共计:128万元
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次水车浇水项目共计5个包件,同一家供应商不可重复报名投标,同一家供应商单批次只能报名一个包件。
(2)投标单位报价不能超出限价,若超出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中标后由中标单位统一加装水车GPS定位器、行车记录仪、油位仪、水位仪,要求必须符合甲方规定,(也可自行安装,必须在东胜区智慧园林管理系统平台上可查询数据)。
(4)总价最高限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
(5)每个项目包件至少保证2辆水车数量。
(6)投标人所有车辆必须符合交通部门出行的条件。
(7)所有水车必须安装行车导向指示灯。
(8)水源地由采购方就近提供,所有车辆浇水不能超过合同所规定的总吨位。
(9)所有车辆由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统一调度及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签字,集合GPS数据,确认核量,且数据信息公开及时。
(10)车辆出现事故及故障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车辆维修期间投标人必须满足采购方绿化用水用车。
(11)车辆保险、人工费用及人工保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因项目属于季节性特点,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金额的3%向采购方指定账户缴纳现金款作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13)乙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合同价款中包含9%的税金),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中税率与合同价款中包含的税率不符,出具审计决算报告时将扣除未提供税点差额。增值税税率按当期国家有效规定税率执行,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纳税义务按调整税率执行,并按照规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2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项目完成(或按采购人要求)。
2.3服务地点:东胜区各标段项目实施地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3年内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交相关承诺函。
3.5税收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交相关承诺函)。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gov.cn/ )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并提供相关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3日(北京时间,第天8: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