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陪护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中心医院陪护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TYZB-2026-0410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陪护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14500.00元。
最高限价:3145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陪护椅的采购。
5.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3供货期:2年。
5.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招标人提出需求后7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包含西工院区、万安院区、伊滨院区)。
5.5交货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西工、万安、伊滨院区。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7合同期:2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
方式:远程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缴费途径,投标人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加盖公章(单独)提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