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1日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1.采购条件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就其所需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中药配方颗粒)项目采用遴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遴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郑州院区遴选药品配送服务企业(中药配方颗粒)项目2.2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2.3 遴选内容及范围:中药配方颗粒的配送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2.4 项目期限:2.4.1 合同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2.4.2 交货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地点及时送到。2.5 产品有效期:验收中药配方颗粒日期距离生产日期不超过 12个月,距离失效期大于 6个月(特殊中药配方颗粒除外),对接近有效期 3个月以下的药品应无条件更换。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招标人要求。2.7 中标人(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2 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和颗粒剂(或中药配方颗粒)3.3 投标人应为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人可供的中药配方颗粒的备案号和相关备案证明,该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4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即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
3.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3.4.2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或因违规违法行为对医院正常工作、管理及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3.7本次遴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3.8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中标后不得更换生产厂家及配送企业。
4. 遴选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4月 2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 14:30-17:00时。4.2 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4.3 获取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且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获取。4.4 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 遴选响应文件接收信息5.1 遴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5.2 遴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
6.遴选有关信息6.1 遴选时间:同遴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6.2 遴选地点:同遴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