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QT-CG-GK-202601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包1(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1))
(1)附表一: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1)
(2)3.详细评审
2、采购包2(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2))
(1)其他商务需求
(2)附表一: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2)
(3)3.详细评审
3、采购包3(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3))
(1)其他商务需求
(2)3.详细评审
更正后:
采购包1(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1))
附表一: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1)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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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低本底α、β测量仪 1.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仪器设备软件和功能符合满足分析水质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的测定,即同时满足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3部分:放射性指标》(GB/T 5750.13-2023 )的分析需要。 2.技术指标要求 2.1.▲主探测器采用塑料闪烁体,主机内必须安装两只反符合闪烁体探测器,闪烁体表面可擦洗,以有效降低本底(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四通道可同时也可单独测量样品,分别给出测量样品中的总α、总β的活度浓度。 2.3.阙值调节方式:阙值调节必须能够软件全自动调节。 2.4.仪器具有断电记忆功能,重新上电后软件可提示未完成项和继续完成剩余测量,测量结果可以自动保存,各个通道数据可以分别打印,打印界面可自行调整大小。 2.5.自动分辨α粒子和β粒子,可同时测量αβ。 2.6.▲仪器采用低本底环形屏蔽装置和闪烁避光装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探测效率:α探测效率:239pu≥85% ;β探测效率:90Sr-90Y≥58% ;串道比:α对β道:≤1.0%(210Po),β对α道:≤0.3%(90Sr-90Y);本底计数:α≤0.002个· cm -2·m in -1 ;β≤0.1 个·cm -2·m in-1(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重复性:仪器连续测量24小时,探测效率变化α≤2%、β≤3%。 3.配置清单 本仪器系统须包含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配置要求
4.验收指标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3部分:放射性指标》(GB/T 5750.13-2023 )标准要求在仪器上建立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分析方法,并按方法要求完成探测下限、正确度等指标测试,测试结果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探测下限:α≤0.02Bq/L;β≤0.03Bq/L。2.正确度:α、β分别测量至少1个标准物质各5次,5次测量结果均须在标准活度浓度范围内。3.探测效率:α:239pu≥85%,β:90Sr-90Y≥58%;串道比:α对β道:≤1.0%(210Po),β对α道:≤0.3%(90Sr-90Y);本底计数:α≤0.002个·cm-2·min-1 ,β≤0.1个·cm-2·min-1。 (二)全自动挥发酚分析仪 1.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仪器设备软件和功能符合满足分析水质挥发酚的测定,即同时满足标准《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的分析需要。 2.技术指标要求 2.1.可实现XYZ三轴方形进样模式或圆盘进样模式,直接对接蒸馏系统、不用人工转移蒸馏液。 2.2.▲可以实现自动取样、蒸馏(蒸馏位数不少于2个)、显色、萃取(萃取率≥95%)、比色,无需人为干涉。(提供图片描述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样品位数不少于35位,可以循环做样,随时添加新样品,新添加的样品为当前样品分析完后的下一轮。 2.4.▲可自动配制标准曲线,符合国标要求8个标准浓度点。(提供图片描述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每次做样,会自动清洗管路和比色皿,再用样品的萃取液润洗管路和比色皿。 2.6.▲依据《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仪器同时拥有萃取法和直接比色法,检出限≤0.0003mg/L,线性≥0.999,正确度:≤±5%。(提供图片描述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有撞针报警,自动停止功能。管路中压力过大或漏液时,系统会报警。 3.配置清单 配置要求
4.验收指标 按照《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并按方法要求完成检出限、精密度、正确度测试,测试结果满足方法标准中质控要求。 (三)体视显微镜及配套(含内置相机,数据处理及输出系统) 1.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仪器设备软件和功能符合满足分析底栖动物、浮游动物等水生生物的测定,即同时满足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的分析需要。 2.技术指标要求 2.1.具备三光路,支持全编码变倍; 2.2.▲光学系统:变倍比≥8:1;放大倍率范围:≥50(1x物镜),≥100(2x物镜);工作距离:≥80mm(1x物镜),≥33mm(2x物镜)(提供图片描述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支持整体光路复消色差,须支持保持光线强度恒定; 2.4.▲相机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支持实时预览、图像拼接、景深扩展;整合有与显微镜兼容的CMOS数码相机(提供兼容性证明材料),活图拍摄速度每秒≥60帧 2.5.▲与显微镜同品牌分析软件系统,能够灵活控制数码相机进行取图和录像,具有比例尺自动校准功能,比例尺跟随倍率变换自动调节功能,注解功能,测量直线距离、曲线长度、周长、面积、角度、灰度值等,多语言支持,测量数据可导出到Word或Excel文档处理保存(提供图片描述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6.LED环形照明,至少可以提供整圈全部、1/2圈、1/4圈、1/4圈旋转等照明方式; 2.7.便携式工作站: 中央处理器:基础频率≥ 2.3GHz,最高睿频≥ 5.1GHz,物理核心数≥16 核,线程数≥22 线程 内存:配置≥64GB DDR5 高速内存 存储:配置≥2TB NVMe M.2 固态硬盘,接口协议支持 PCIe 4.0 及以上 图形处理器:配备独立显卡,显存容量≥8GB,显存类型为 GDDR6 及以上,统一架构渲染核心数≥3072。 输入输出设备:高清输出、复刻图片、扫描、三大专项功能,主打图片定制化输出,支持210mm × 297mm幅面高清输出,输出设备分辨率≥1200dpi,满足图片细节还原清晰留存需求;搭载有线 USB 直连 、无线网络双模传输,适配多终端联动输出,支持移动端无线输出;标配无边框全景输出、高清相纸照片定制输出模式,适配相纸、高光纸、哑光文创纸等特殊介质输出;标配承载容量≥50 页,可连续完成批量输出作业;系统兼容 Windows 8/10/11版,输出设备节能认证不低于一级能效。 3.配置清单 配置要求
4.验收指标 货物安装完成正常运行,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组成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项目文件约定内容和按照《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5—2023)和《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测定底栖动物、浮游动物的技术和质量控制要求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运行验收。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3.详细评审
采购包1(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1))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商务部分 | 经验与业绩情况(5.0分)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与核心产品同类型产品的供货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每个业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任何一份材料,都作为无效业绩处理: (1)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能够获知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标的页面、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以及提供与业绩对应的合同款有效发票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的税务查验记录(实行分期付款的业绩,需提供所有分期的转账或支付记录所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且发票总金额必须等于对应的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所提供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结果截图,未能查到对应结果或发现所提供发票已冲红的,视为无效发票); (2)对应的验收报告复印件(验收报告包括能够获知业绩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验收结论,且盖有合同甲方或验收部门公章; (3)业绩数量按合同计算。同一份业绩合同中包含不同类型或型号分析仪产品的,不重复计分。 |
采购包2(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2))
其他商务需求
|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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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团队要求 | (1)为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经验。 (2)中标人派往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服务人员,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的专业能力。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所投设备制造商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或同类型设备 3 年以上的安装维修经验证明等),并承诺该人员全程负责本项目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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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货物交付要求 | (1)中标人须承诺提供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附带仪器合格证书。 (2)中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 (3)中标人应保证质保期内易损件和备件、耗材在项目区内的正常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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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装调试要求 | (1)提供合同产品安装所需的材料、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 (2)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3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 (3)派出的安装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产品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产品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4)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5)中标供应商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必须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等工作,负责保证整个安装工作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符合技术要求,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中标供应商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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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质量控制要求 | (1)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附带仪器合格证书。 (2)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 (3)投标人应在十年内保证易损件和备件在项目区内的正常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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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培训要求 | (1)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现场培训,每套设备至少2名操作人员,培训直至能完全独立操作。 (2)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每套仪器提供仪器培训不少于2人次,仪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培训内容至少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基本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和特定类别方法开发应用等。参加培训的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培训内容、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 (4)培训所涉及费用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采购合同总价中,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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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售后服务及应急要求 | (1)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制。 ★(2)质保期限:仪器设备整体(包含仪器软件升级)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范围:在质保期内,凡属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核心部件特别保障:对于以下核心部件(双通道离子色谱仪的检测器、抑制器、检测器、色谱柱;生化培养箱的压缩机、温控模块、传感器),若在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更换服务,并额外延长该部件的质保期1年。软件升级: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仪器配套软件的版本升级服务。以上所有质保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不大于6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48小时内处理完毕。 (4)应急技术支持: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因设备故障或突发监测任务需要应急技术支持时,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派遣工程师赴现场提供应急监测技术支持,每年累计不超过3次的应急现场技术支持(每次不超过2个工作日)。派遣的工程师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及故障排除经验(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或同类项目 3 年以上服务经验证明,经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保记录+项目验收报告等可验证的材料等)。每次应急支持后,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应急服务报告》,记录故障现象、处理过程、解决结果及后续建议。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5)投标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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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乙方投标书中的承诺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甲方允许乙方在一定期限内重新更换货物达到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乙方投标书中的承诺为止,如在宽限期内,乙方仍未交付合格的货物,甲方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的货款,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宽限期内交付 合格货物的,则按照本条第二款追究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拒收、退还或者乙方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则每日按合同总额万分之四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的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培训、响应和处理项目质保期内有关的系统故障或维修故障设备(设备维护)等服务,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如果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或诉讼的发生,违约方除承担上述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一切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费用。 (6)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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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同类项目 | 投标人应当说明所投产品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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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采购项目执行标准 |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4-2016)、《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12-2016)、《水质碘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778-2015)、《水质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1050-2019)和GB/T 5750.5-2023、《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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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基本要求 | 投标人应注意以下响应内容: 1.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带“★”的条款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较重要要求,投标人无法满足或响应时将影响其技术评分。 3.投标人在响应投标方案中应尽量列出具体参数或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投标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投标人技术商务评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离时,应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其它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不视作负偏离,不构成无效投标条件,但投标人应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存在学术争议的内容不视为正偏离。 4.执行的标准:执行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5.所有物品应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符合所采购内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供应商需随设备装箱提供制造厂的设备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等证明文件。 6.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应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7.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出安装场地要求。 8.本项目涉及到软件产品,必须采购并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软件。 9.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10.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1.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项目(中标包组的)内容,如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13.投标人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公告附件),若发现问题则上报财政管理部门,由财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仪器设备的市场准入资格证明材料。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
附表一: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2)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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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双通道离子色谱仪 1.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仪器设备软件和功能符合满足分析水质(含降雨)阴阳离子,消毒副产物(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三氯乙酸,高氯酸盐)和碘化物的测定,即同时满足标准HJ 84-2016、HJ 812-2016、HJ 778-2015、HJ/T 165-2004、HJ 1050-2019、GB/T5750.5-2023和GBT 13580.5-1992的分析需要。 2.技术指标要求 2.1.▲主机:采用双通道一体机设计,能实现阴、阳两个通道同时独立运行检测或者单独运行一个通道(提供相应的图片描述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自动进样器的样品位数≥120位,最大进样量:≥1000μL,进样方式为注射泵定量取样方式,具有满环进样、部分进样及无损进样等可选模式,无需更换定量环即可实现多种进样体积的选择;具备自动保护功能:当对应位置没有样品瓶时自动停止下针,同时进样针在碰到阻力较大时自动停止下针,防止进样针损坏; 2.3.▲自动进样器具备自动配备标准曲线功能;有智能感应功能,系统漏液等会发生报警,并且软件报警显示并记录。(提供相应的图片或软件报警截图描述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淋洗液发生器只需通入纯水,通过软件端设置即可产生所需浓度的淋洗液,不需要人工配置,同时可以实现等度和梯度淋洗。(提供相应的图片和软件控制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淋洗液种类:阴离子KOH,阳离子MSA 2.6.淋洗液浓度范围:至少包含0.1-100mM;浓度增量:≤0.1mM;流速范围:至少包含0.01-3.0mL/min; 2.7.输液泵泵类型:化学惰性的非金属无阻尼泵头,PEEK管路,适合于pH为0~14的淋洗液及反相有机溶剂; 2.8.流路管道:所有接触淋洗液的部件均采为具有化学惰性的PEEK材质,可兼容反相有机溶剂及pH0-14的溶液;最大耐压≥42Mpa(PEEK材质),压力显示精度:≤0.1Mpa; 2.9.▲阴离子系统一次性进样可以分析样品中F-、Cl-、NO2-、NO3-、SO42-等阴离子,一次性进样可以分析样品中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二氯乙酸,三氯乙酸等消毒副产物,阳离子系统一次进样分析:Li+、Na+、NH4+、K+、Ca2+、Mg2+等阳离子分析(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0.恒温系统:带制冷和加热控温模式,具有淋洗液预加热功能,控温范围至少包含:室温+5-65℃。 2.11.抑制器:配备连续自动再生膜抑制器,不需额外添加硫酸等再生液。 2.12.检测器为数字式信号控温,可通过工作软件设定电导池恒温温度;全程信号输出范围:数字信号输出0~45000 μS/cm;基线噪声:≤0.0003μS/cm; 2.13.▲最小检出浓度:≤0.0005μg/mL(Cl-)、≤0.0002μg/mL(Li+)(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碳酸根去除装置:阴离子模块配置去除碳酸根对目标离子检测的影响(提供相应的图片描述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多通道自动在线脱气系统具有高压在线脱气装置,在线去除淋洗液中产生的气体,保证淋洗液流量稳定性; 2.16.色谱工作站数据自动备份机制,具有仪器相关数据与运行状况溯源功能,方便故障排查; 2.17.色谱工作站可多种形式处理数据; 2.18.▲工作站标配虚拟柱软件技术,模拟不同色谱柱对不同离子的分离效果,可帮助进行快速方法开发及辅助未知物定性。(提供相应的图片或软件报警截图描述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配置清单 本仪器系统须包含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配置要求
4.验收指标 对本仪器技术参数2.1、2.3、2.13、2.20进行验证;进行实验室准确度实验测定,平行测定阴离子有证标准样品6次,阳离子有证标准样品6次,其准确度及精密度应符合《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84-2016)、《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12-2016)、《水质碘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778-2015)、《水质氯酸盐、亚氯酸盐、溴酸盐、氯乙酸和三氯乙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1050-2019)和GB/T 5750.5-2023(高氯酸盐)标准要求。 (二)生化培养箱 1.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2.技术指标要求 2.1.工作电源:220V/50Hz; 2.2.规格:有效容积不少于500L,长度不超过1100mm,宽度不超过1200mm,高度不超过1900mm。 2.3.▲设备需配备控制系统应具备人机交互界面,须支持温度、时间等参数的设定、显示与设备启停控制,并具备数据记录与查询功能,含温度自动记录和打印功能;须具备多重报警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温度过高/过低报警、电源故障报警、门未关紧报警等;内设照明灯,LED光源、一键开关(提供实物图片描述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压缩机制冷技术(耐高温);PT100铂电阻温度传感器(提供实物图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备内部应配备可调节的不少于3块搁物架(提供实物图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控制系统应具备实现温度的精确调控和实时监测,控温精度需小于或等于±1.0℃,温度波动性小于或等于±1.0℃,温度均匀度小于或等于±2.0℃(对控温精度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配置清单 配置要求
4.验收指标 有效容积不少于500L,长度不超过1100mm,宽度不超过1200mm,高度不超过1900mm;温度范围0~65℃,控温精度需小于或等于±1.0℃,温度波动性小于或等于±1.0℃,温度均匀度小于或等于±2.0℃,控制系统应具备人机交互界面,须支持温度、时间等参数的设定、显示与设备启停控制,并具备数据记录与查询功能;应具备独立的超温等故障声光报警系统,微型输出设备,不少于3层搁物架,各项性能满足《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质控要求。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3.详细评审
采购包2(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2))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3.0分 技术部分47.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 技术部分 | 对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29.0分) | 1.▲技术指标要求共9项,每满足一项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22.5分。 2.用户需求书“附表一: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2) 2.技术指标要求”内容中,非“★”及非“▲”条款共13项,每满足一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6.5分。 注:①用户需求书有要求的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应答时有缺项或无完全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则该项视同负偏离; ②用户需求书中无要求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原件或制造商的公开网址链接及参数截图或厂家对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出具的证明。投标人必须按货物实际参数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 |
| 商务部分 | 经验与业绩情况(7.0分)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与核心产品同类型产品的供货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7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每个业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任何一份材料,都作为无效业绩处理: (1)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能够获知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标的页面、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以及提供与业绩对应的合同款有效发票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的税务查验记录(实行分期付款的业绩,需提供所有分期的转账或支付记录所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且发票总金额必须等于对应的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所提供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结果截图,未能查到对应结果或发现所提供发票已冲红的,视为无效发票); (2)对应的验收报告复印件(验收报告包括能够获知业绩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验收结论,且盖有合同甲方或验收部门公章; (3)业绩数量按合同计算。同一份业绩合同中包含不同类型或型号分析仪产品的,不重复计分。 |
采购包3(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3))
其他商务需求
|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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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团队要求 | (1)为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经验。 (2)中标人派往本项目的安装、调试、验收服务人员,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的专业能力。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所投设备制造商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或同类型设备 3 年以上的安装维修经验证明等),并承诺该人员全程负责本项目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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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货物交付要求 | (1)中标人须承诺提供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带相关的合法生产厂商证明文件。 (2)中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 (3)中标人应保证质保期内易损件和备件、耗材在项目区内的正常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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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装调试要求 | (1)提供合同产品安装所需的材料、技术资料以及组装/维修所需工具。 (2)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3天内必须派合适的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 (3)派出的安装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产品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有足够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的产品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4)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5)中标供应商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必须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等工作,负责保证整个安装工作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符合技术要求,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中标供应商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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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质量控制要求 | (1)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生产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带相关的合法生产厂商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应用需求,且不存在第三方侵权行为。 (3)投标人应在十年内保证易损件和备件在项目区内的正常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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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培训要求 | (1)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现场培训,每套设备至少2名操作人员,培训直至能完全独立操作。 (2)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每套仪器提供仪器培训不少于2人次,仪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培训内容至少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基本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和特定类别方法开发应用等。参加培训的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培训内容、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 (4)培训所涉及费用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采购合同总价中,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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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售后服务及应急要求 | (1)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制。 ★(2)仪器设备整体(包含仪器软件升级)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范围:在质保期内,凡属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故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核心部件特别保障:(雷达测速仪、便携式水质快速检测仪、双筒望远镜、单反相机、蓝牙标签打印机的核心部件),若在质保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免费更换服务,并额外延长该部件的质保期1年。软件升级: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仪器配套软件的版本升级服务。以上所有质保服务费用己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不大于6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48小时内处理完毕。 (4)应急技术支持: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因设备故障或突发监测任务需要应急技术支持时,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派遣工程师赴现场提供应急监测技术支持,每年累计不超过3次的应急现场技术支持(每次不超过2个工作日)。派遣的工程师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及故障排除经验(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或同类项目 3 年以上服务经验证明,经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社保记录+项目验收报告等可验证的材料等)。每次应急支持后,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应急服务报告》,记录故障现象、处理过程、解决结果及后续建议。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5)投标供应商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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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乙方投标书中的承诺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还,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甲方允许乙方在一定期限内重新更换货物达到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乙方投标书中的承诺为止,如在宽限期内,乙方仍未交付合格的货物,甲方仍有 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的货款,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在宽限期内交付 合格货物的,则按照本条第二款追究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拒收、退还或者乙方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则每日按合同总额万分之四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的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培训、响应和处理项目质保期内有关的系统故障或维修故障设备(设备维护)等服务,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如果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或诉讼的发生,违约方除承担上述条款约定的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一切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费用。 (6)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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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同类项目 | 投标人应当说明所投产品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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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采购项目执行标准 | 采购项目主要执行《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 50179-2015)、《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SL/T 186-1997)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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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基本要求 | 投标人应注意以下响应内容: 1.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带“★”的条款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较重要要求,投标人无法满足或响应时将影响其技术评分。 3.投标人在响应投标方案中应尽量列出具体参数或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投标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投标人技术商务评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离时,应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其它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不视作负偏离,不构成无效投标条件,但投标人应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存在学术争议的内容不视为正偏离。 4.执行的标准:执行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5.所有物品应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符合所采购内容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供应商需随设备装箱提供制造厂的设备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和保修书等证明文件。 6.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应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7.仪器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出安装场地要求。 8.本项目涉及到软件产品,必须采购并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软件。 9.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10.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1.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项目(中标包组的)内容,如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13.投标人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公告附件),若发现问题则上报财政管理部门,由财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仪器设备的市场准入资格证明材料。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
3.详细评审
采购包3(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包3))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0.0分 技术部分4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 商务部分 | 经验与业绩情况(8.0分)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与核心产品同类型产品的供货案例。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高8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每个业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任何一份材料,都作为无效业绩处理: (1)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能够获知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标的页面、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以及提供与业绩对应的合同款有效发票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及对应发票的税务查验记录(实行分期付款的业绩,需提供所有分期的转账或支付记录所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且发票总金额必须等于对应的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所提供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结果截图,未能查到对应结果或发现所提供发票已冲红的,视为无效发票); (2)对应的验收报告复印件(验收报告包括能够获知业绩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验收结论,且盖有合同甲方或验收部门公章; (3)业绩数量按合同计算。同一份业绩合同中包含不同类型或型号分析仪产品的,不重复计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本次修正后发布的为准。
名 称: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22号
联系方式:0751-8760180
名 称:韶关青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42号广东东韶华科城产业孵化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F206房屋
联系方式:0751-8889680
项目联系人:宋永洁、黄文辉、龚芷涵、林梓鸿
电 话:0751-8889680
韶关青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